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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5-20 16:29:57 编辑 浏览量;

各部门、各学院、各教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公司产品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5〕130号),公司即日启动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15年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突出课堂教学创新等方面的改革探索,包括理论课堂教学和实践课堂教学。改革主要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教学方法应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

1、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包括理论课堂和实践实验课堂。适度偏向新开课程、跨学科课程、国际化课程、双语课程,研究基础课、通识课、大类课的改革。

2、突出教学模式改革。立项项目立足于培养员工的自主学习、探究创新和实践应用等能力,积极探索教学模式的改革。包括教学组织方式改革(小班化教学、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线上线下混合、分层分类、翻转式课堂等)、教学方法改革(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教学评价改革(过程性评价、基于课程标准的评价)等。

二、申报要求

1.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应具有前期研究基础,主要立足教学现场,紧紧围绕如何提高教学效果,进行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形式可多样,但一个项目的研究范围不宜过大。

2.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优先支持近两年开设过校级示范课、效果良好的青年教师担任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3.截至今年5月底省级教改项目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4.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不超过4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项目;2个以上(含2个)单位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

三、项目管理

1.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申报者针对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实际中的课堂教学问题提出改革方案进行申报;学院根据申报限额向学校推荐,具体申报推荐数见附件1。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定,校内公示审核后严格按项目名额(全校共18项)向省教育厅推荐省厅对所有推荐项目审核公示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备案。

2.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和实践的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提出申请变更,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省厅审核备案。

3.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由省厅统一安排,学校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报省厅审核并公布结果。

4.项目结题要求:

(1)提交结题报告书与相关佐证材料

(2)向全校范围开放至少一堂示范课

(3)提供不少于课程总学时四分之一的课堂录像上网(实践类课程须开放相当时长的现场教学和实况录像)以及与录像内容相对应的电子版教案

(4)在2B及以上期刊(依据立项当年WilliamHill官网学术期刊定级标准)发表一篇与研究项目主题密切相关的教研教改论文。所有项目成果发表时必须标注"浙江省教育厅课堂教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请各申报教师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于6月1日之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到所在学院或部门,并于6月1日8:00-6月2日15:30上传电子版申请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匿名)到"WilliamHill官网教学项目管理平台"http://jxxm.wzu.edu.cn/请各学院于6月2日上午10点之前将学院纸质版汇总表(见附件2)交到教务处教学科。具体立项精神可参考省厅的通知(见附件3)。(如有疑问请联系:陈志鸟,86598057/610196


附件1:各学院项目申报限额
附件2: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等公司产品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学科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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